谎称能办证安排工作 信阳潢川男子诈骗35万元
【办证98中心资讯】潢川县一男子为谋取非法利益,谎称自己有“门路”,大到安排调动工作、承包工程,小到办低保、驾驶证、廉租房,他“无所不能”。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其骗取现金合计355060元。2013年7月29日,固始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
法院查明,被告人詹某吹嘘其与信阳市多位副处级、县级领导干部有亲戚或交情,并不断扩大其影响,诱使他人上钩。
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,被告人詹某以能办理残疾证、医保卡、廉租房手续及帮助找工作、调动工作为由,骗取他人钱财。其中,有多人系全家被骗。如:2012年2月17日,詹某以帮助张某办理低保及残疾证为由骗取其5100元;2月19日、20日,詹某以帮助张某母亲办理养老保险为由骗取其10000元;2月24日,以帮助张某朋友办理低保为由骗取其2100元;3月2日,以帮助张某妹妹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其22000元;之后以帮助张某办理廉住房手续为由骗取其2100元;3月19日、23日,以帮助张某朋友办理四套廉住房手续为由骗取其8400元。合计共骗取张某现金79700元。至案发,被告人累计骗取43人钱财合计达355060元。
案发后,被告人退还部分赃款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詹某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其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已退还部分赃款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